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盟政协 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00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住建局 时间:2023-07-24 10:23:42 点击量:

  旺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照明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盟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认真落实住建厅、盟委工作部署,主要通过盘活现有闲置房屋、改造完善社区服务设施,补齐服务功能短板等方面,对老旧小区内公共空间实施提档升级,科学合理地将公共空间按功能划分使用,以满足现在居民生活使用,努力为全盟人民群众创造更优质、便捷的生活环境,赢得了广大群众认可和理解。截止目前,累计完成240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面积157.8万平方米,惠及1.93万户,总投资近5亿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0〕27号)要求,成立了盟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改造措施,及早向上争取、及时分配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二是结合各小区实际,针对群众居住的痛点问题开展梳理排查,将外墙保温、管网改造、照明系统、功能划分、物业管理等方面作为改造重点,补齐补全小区配套设施,综合考虑照明系统、休闲服务、便民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坚持只改一次的原则,确保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改造措施,保障了年度改造任务按期完成。做到基础类内容应改必改,完善类内容结合实际做到了能改尽改,改造后的小区基础设施的承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居民出行便利,整体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受到百姓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二、存在问题

  一是修建年限较为久远,电路老化与照明设施技术落后,导致部分照明设施已无法正常工作,照明效果较差,难以在夜间或低可见度的情况下提供良好的光照。

  二是一些小区楼道内,照明设施如果不能及时提供照明,与居民居住出行安全存在严重的风险。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继续压实责任意识,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为年度考核指标,对各旗县市认领的年度任务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要坚持只改一次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的思想,以满足居民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合理规划利用空间,对功能区域划分、照明系统、管网改造等工作要下功夫研究,加强统筹安排。

  三是坚持坚持便民利民、坚持保障安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牢记安全无小事,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安全平稳、科学高效的进行,让广大居民早日享受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带来的变化与生活品质的提升。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3年7月7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宝林

  承 办 人 姓 名:马占龙

  承 办 人 电 话: 0482-826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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