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盟政协 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000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住建局 时间:2023-07-24 10:17:12 点击量:

  郝宝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盟针对物业管理做了大量工作,相继出台了《兴安盟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兴安盟行政公署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场化程度及物业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改善广大群众居住和工作环境、拓宽就业渠道、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盟现有住宅小区1155个,总建筑面积3068.48万平方米,其中: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899个、较上年度增加108个,面积2803.89万平方米街道托管小区95个、较上年度减少72个,面积85.49万平方米业主自管116个、较上年度增加56个,面积116.7万平方米无物业管理小区49个、较上年度减少83个,面积62.39万平方米

  物业服务专业化覆盖率91.38%,综合覆盖率97.97%。已备案物业服务企业175从业人员4280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为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方面的部署要求,全面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体制下物业管理新机制,我盟将“红色物业”建设作为工作重要抓手,成立了行业党委,促进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有效提升,以初见成效。

  (一)积极推进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设。一是印发了《全盟加强物业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工作措施,统筹指导全盟物业行业党建工作,持续扩大物业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目前,全盟有党员的物业企业通过单建、挂靠、联建、派驻等方式建立了党组织,不具备条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全部选派了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党的工作全覆盖。乌市、扎旗成立了行业党委,其余旗县市正在筹建中。全盟175家物业企业中单建党组织20家、联建6家,共有党员159人,实现了应建尽建。二是印发了《推进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设实施方案》,以“红色物业”建设为中心,构建起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良性互动的基层治理新格局。目前,全盟建立红色物业服务站91个,有510个“红色物业”党组织进驻小区,有39个无物业小区新引入了物业,有7个街道实现了无物业小区清零。通过“三方”共商共议机制解决小区热点难点问题1240个,物业企业党员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42次、主题党日35次;引领带动175家物业企业及员工参与社区治理130多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90余次、志愿活动56次。

  (二)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一是结合我盟开展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红色物业”作为“北疆枫桥 善治兴安”基层治理八大“红色品牌”之一,通过压实各方责任,增进部门协同,强化基层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确保服务群众向实处推进。二是制定了《“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将开展物业服务规范化建设、政策宣贯培训等活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推进兴安盟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确定了平台系统的体系和功能,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手续。四是开展智慧小区建设,选取盖亚国际小区作为试点项目,投入资金200万元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进展不平衡。乌兰浩特市已全面展开,其他旗县市尚在探索阶段,红色物业建设尚未全面推进。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合力未形成。盟旗两级未成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业主委员会运行、监督机制和物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缺乏有力有效的保障。相关职能部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不够,一提起物业问题就让找住建局、找物业公司,特别是一些应由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开发商承担的职责事务,都转嫁到了物业公司,企业负担加重。一些业主委员会运行不规范,发挥作用小,部分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谋事不作为,无视广大业主权益、干预小区正常物业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物业管理无序,服务能力不强。我盟行业准入门槛低,专业人才匮乏,物业管理工作中缺少市场竞争机制,自建自营、建管不分的模式还存在,企业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亟待提高。一些物业公司缺乏竞争意识,随意降低物业服务标准,服务方式简单,管理跟不上,服务工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很多小区存在收费低、缴费率低的问题。

  四是小区问题多,物业管理堪忧。建设年代较早的小区大部分没有配套建设物业用房及安防等设施,部分小区无物业管理,实施物业管理的,又因业主缺少花钱买服务意识、不愿意交费而难以持续,勉强维系的因设施配套不足而存在较多隐患。部分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毁坏绿地种菜、车辆停放无序、保洁不到位、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破坏消防设施、飞线充电、私占楼道通道等现象普遍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推动建设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新机制。将“党建引领红色物业”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体系。通过建立健全考评评价基层党建评议考核机制实现“党建引领红色物业”的整体谋划、一体部署、全域推进。通过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强化服务保障,整合力量资源,使党建对物业管理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二是全方位提升物业管理能力。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意见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企业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物业服务窗口、服务岗位和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规范服务行为,促进物业服务的品质化、精细化、专业化。严格物业企业的选聘,依法规范企业履职和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和收费的透明度,构建“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体系,实行优质优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落实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加快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搭建一套涵盖主管部门、街道社区、企业、业主多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了小区安防中控、办公管理、业主电子投票、市政安全、商务管理、车位调度、考核考评等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实现盟、旗县市、街道(社区)、物业企业、业主等多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合力共管、共治住宅小区。

  三是抢抓老旧小区改造等难得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统筹城市更新、完整社区建设、居住区补短板等工作,特别是补齐小区安防、加装电梯、适老化等设施,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治,为下步物业服务打好基础。推动“执法进小区”走深做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整治小区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用公用通道、破坏公共绿地、侵占公共资源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现象。坚持以大带小,积极助推大型、新型小区物业公司带动小型、老旧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全面有效的开展。单体楼可实行物业管理托管,通过业委会与社区协商,推荐物业公司进行托管,或者由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自筹资金、自行聘请人员进行管理。对于没有条件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以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协商进行小区物业托管,通过业主自治管理、相关部门长期监管的方式保障小区有人管。

  四是压实街道社区责任,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督,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区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居住社区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畅通居民投诉渠道,健全12345热线投诉转办机制,提高投诉处置效能。加强物业管理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员作用,积极促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3年7月7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宝林

  承 办 人 姓 名:马占龙

  承 办 人 电 话: 0482-8266924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6928 传真: 0482-8266928 Email: xamghj@163.com

兴安盟住建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19 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5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