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盟住建局 时间:2022-07-15 15:11:29 点击量:
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盟住建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各旗县市于6月30日前,将评选工作机构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附件11)报盟评选办电子信箱。于7月1日前,将初步推荐材料(纸质版1式2份,附电子版光盘)报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报邮箱)。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宋禹曈
电 话:0482—8266171 18604826668
电子信箱:461475337@qq.com
邮寄地址:兴安盟党政大楼 925室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姜秋慧
电 话:0482-8266578
附件:1.《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2.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3.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
4.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推荐表
5.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6.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非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7.企业、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8.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9.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
10.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汇总表
11.评选工作联系表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