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盟住建局 时间:2022-07-15 15:09:39 点击量:

各党支部、各科室:

现将《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以及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开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从严抓政治建设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一是加强党对住建工作的全面领导。局班子成员及各支部班子要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按照党章要求办事,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专题研究我局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在全局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奋力谱写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是严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局班子成员及各支部班子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做好常态化推进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党内各项制度。局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开展好各项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各支部要将主体责任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要求,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好思想建设,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

一是深化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局班子成员及各支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始终把抓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意识形态工作做实做好。 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好党员“一带二”活动,积极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学习交流,各党支部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的督促力度,增强学习活跃度,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学习习惯。

二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局班子成员要着力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要带头学、多去学。各党支部要定期开展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理论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各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北疆先锋”“兴安学习时刻”等网上学习平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让党史学习教育落细落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运用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建立常态长效制度机制,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实机关党建工作。充分认识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要深刻认识到这是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政德修养,传承红色基因,不断提升思想境界、精神境界、道德境界,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攻坚克难、奋勇前行。

(从严抓好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基层战斗堡垒。

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书记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严格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营造积极的党内生活氛围。 

二是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工作遵循,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从“宽、松、散”走向“严、紧、实”;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进入“门槛”。按照盟直机关工委相关要求,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增强党的战斗力。

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有效发挥日常管理监督作用。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一是大力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纠治“四风”工作与落实今年重点工作相结合,紧盯“三本清单”任务目标,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优化营商环境、自建房专项整治、疫情防控等领域,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细落实。着力在转变工作作风上出实招、务实功、求实效,从严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二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为契机,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避免重蹈覆辙。

(五)从严抓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政治监督,突出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会议安排部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督促提醒,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要把管班子、带队伍、抓质量的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组织原则、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搞非组织活动等问题。 加大党务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

(六)从严抓党风廉政建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一是主动承担领导责任。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对腐败现象和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和坚决态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大胆运用党章赋予的纪律处分权限,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负起来。

二是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办违纪违法案件,对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发现以及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解决。对内发生的腐败问题线索不护短、不遮掩,坚持纪律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提供工作便利、当好坚强后盾。

三是加强考核运用。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有违法违规现象的领导干部,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全面从严治党新举措,推广管党治党的好做法,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环境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要求,成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三)创新工作方法。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中的问题和制约条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四)形成长效机制。本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各项制度成果,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附件:1.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

      2.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主体责任工作清单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领导小组

组  长:王福顺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辛凤伟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邹小舟  党组成员、代建中心主任

副组长:宝  林  副局长

副组长:王建忠  四级调研员、住房保障与房地

产监管科科长

成  员:林  岩  机关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孙学忱  质安中心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韩有昌  定额与科技节能中心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李英权  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陈  福  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副组长:陈  征  城市建设管理科负责人

副组长:付  佳  村镇管理科科长

副组长:马占龙  物业科负责人

副组长:刘国宇  城市执法监督局(科)局长

副组长:张  宇  定额与节能科科长

副组长:孟德军  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雁冰  办公室副主任

下设推进全面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日常工作。

除主要领导外其余人员如有变动按职责分工自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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