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国动办:
现将《兴安盟城镇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兴安盟城镇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兴安盟公安局
兴安盟发改委
兴安盟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 索引号 | 11152200011634287F/2025-0000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 | 发文字号 | 兴建联发〔2025〕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1-20 16:52:5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旗县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国动办:
现将《兴安盟城镇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兴安盟城镇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兴安盟公安局
兴安盟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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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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