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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项目

来源:住建局 作者:盟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分享到:

  兴安盟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

  补贴对象:

  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家庭。

  补贴标准:

  每个旗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具体标准以各旗县市制定为准。

  申领流程: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严格按照准入、审核、发放、年审等工作实现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管理,坚持“三级审核、两榜公示”阳光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百姓满意。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到兴安盟财政局,再由兴安盟财政局下达到旗县市财政局。旗县市财政局根据旗县市住建局提供的公租房补贴名单,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或按季发放

  补贴发放时限:每年12月底

  咨询方式:可通过单位电话、工作人员手机、工作人员微信等方式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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