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内建标〔2023〕184号)和我盟绿色建筑管理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2026年第一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审查工作。经形式审查、专家审查及现场核查,“内蒙古兴安盟蒙医院迁址新建项目”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识要求。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6年 5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敏
联系电话:0482-8266929
通讯地址:兴安盟盟党政综合办公楼928室
附件:2026年第一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认定标准 |
标识星级 |
项目所在地 |
建筑类型 |
项目申报建筑面积(万m2) |
| 1 |
内蒙古兴安盟蒙医院迁址新建项目 |
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5/T2817-2022 |
★ 一星级 |
乌兰浩特市 |
公共建筑 |
6.1977 |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