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1-0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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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6657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全力以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43条、工作动态36条、住建业务5条、机关党建4条、部门文件6件、人事信息1条、行政许可事项3项、财政预决算10条、提案办理结果1条、政策解读4份、其他主动公开内容4条、主动公开事项目录1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9件,上年转结办理0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全部按要求办理回复,其中,属于国家秘密1件,本机关不掌握7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日常运维和内容审核,加强对敏感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发布内容导向正确、信息准确,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025年,我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盟行署、政数局完成部门网站系统更新升级工作,及时补录相关信息、数据,网站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监运维管理,健全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和差距。例如,信息发布审核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存在错敏词;门户网站栏目检查频次有待提高,部门栏目存在链接错误。

  (二)改进措施。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强与行署网信部门、政务服务部门沟通,依托网络纠错系统,对检测报告、错敏词筛查报告快速响应、立行立改,确保信息发布“零差错”,推动网站稳健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承办政协提案19件,按时办结率、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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