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由我局组织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2026年1月4日17时30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留下联系电话、地址,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82-8266925
地址:兴安盟行政公署大楼9楼932室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人员表.pdf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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