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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11项整改任务)

来源:盟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12-15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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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8266936

  邮寄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楼9楼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兴安盟住建部门在充分发挥现有焚烧处理设施能力上协调统筹不够,未按国家要求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健全收运体系,乌兰浩特市瀚潍焚烧发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600吨,2022年10月建成投运后负荷率仅为60%,相邻旗县生活垃圾却在填埋处理。

责任单位

乌兰浩特市委、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统筹区域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负荷率,2025年底负荷率达到65%以上。

整改措施

一、持续推进乌兰浩特市环卫城乡一体化,推动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处理。

二、加快乌兰浩特市应急填埋场存量生活垃圾筛分利用,提升焚烧设施运行负荷。

三、根据乌兰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积极推动周边旗县市将生活垃圾运输至乌兰浩特市焚烧处理。

完成情况

一、乌兰浩特市2025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持续保持覆盖率100%。

二、2023年7月起,已将乌兰浩特市应急填埋场14万立方陈腐生活垃圾运送至乌兰浩特市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截至2025年3月底,应急填埋场陈腐垃圾已焚烧完毕。

三、2025年4月22日起,扎赉特旗日产生活垃圾及陈腐生活垃圾已陆续运送至乌兰浩特市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目前正在与扎赉特旗政府完善合同手续。截至2025年11月底,乌兰浩特市焚烧发电厂日均负荷率68.6%,达到整改目标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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