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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盟房地产交易大会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征集部门:盟住建局 征集开始时间:2025-08-04 08:35:31 征集结束时间:2025-09-03 08:35:31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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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决策部署,从供需两端发力,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振房地产消费信心,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全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请示自治区住建厅同意,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产业联动、企业作为、金融支持”方式,举办全盟房地产交易大会(阿尔山市、突泉县无新开发项目,此次不参与)。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单位

  大会由盟行署主办,盟住建局,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科右中旗人民政府承办。

  二、时间地点

  2025年9月下旬举办,现场展会期为5天,政策有效期为30天。主会场设在兴安盟文化中心广场,扎赉特旗、科右中旗分别设立分会场,在扎赉特旗同心广场和科右中旗图什业图广场。

  三、参会范围

  (一)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中符合条件的可售且首次网签备案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盟旗两级住房公积金中心、税务局、金融机构等。

  (三)盟内家电家居、装饰装修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四、优惠政策

  (一)财政购房补贴

  1.凡购买参展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不受地域、已有房屋套数、面积限制,进行购房补贴。补贴标准10000元/套,按照网签备案顺序补完为止。

  2.凡购买参展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住宅的,赠送家电家居消费券。赠送标准3000元/套,按照网签备案顺序补完为止。

  (二)企业让利优惠

  3.各参展房地产企业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以最优惠、最亲民的价格进行销售,并再给予不低于3%的折扣优惠(最低优惠15000元),上不封顶。同时,还可叠加不同程度和形式的优惠,包括但不限于:特惠价格商品房、赠送或优惠物业费、赠送或优惠地下产品、赠送装修、赠送家电等。

  (三)住房公积金支持

  4.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即以家庭为单位,以实有住房套数作为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标准,不涉及贷款次数。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不低于2.525%和3.075%。

  6.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贷款额度上限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7.取消“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和申请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不包括购买车库和房屋附属设施价格)”的规定。

  8.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同一套购房手续在提取有效期内多次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四)金融支持

  9.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不低于15%。

  10.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可以根据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利率水平。

  11.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首套房利率政策。

  (五)税费减免

  12.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暂免征收印花税。

  五、补贴申领

  (一)政策有效期内购买参展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房的,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时发放购房消费券,购房人在办理完不动产权证书后,持购房消费券到属地住建部门申领政府购房补贴,凡有退网签记录的新建商品房一律不计入补贴范围。

  (二)政策有效期内购买参展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者需下载云闪付APP,根据购房者预留手机号将消费券直接推送给购房者云闪付APP上。消费券按照购买家电家居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总体补贴上限不超过3000元。

  (三)政策有效期内购买参展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企业优惠金额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时,由该房地产企业直接抵扣购房款,无需额外申请。

  六、资金来源

  由盟财政安排财政补贴资金及家电家居消费券资金共1500万元,其中,购房专项补贴1200万元、家电家居消费券300万元,盟旗两级财政分摊。具体为:盟本级财政安排购房专项补贴600万元、家电家居消费券150万元;乌兰浩特市匹配购房专项补贴200万元、家电家居消费券50万元;科右前旗匹配购房专项补贴160万元、家电家居消费券40万元;扎赉特旗匹配购房专项补贴160万元、家电家居消费券40万元;科右中旗匹配购房专项补贴80万元、家电家居消费券20万元。盟财政局负责旗县市匹配资金的上解工作,设立房交会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补贴资金从房交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七、经费保障

  大会所需的活动策划、布展搭建、展位设计、活动宣传等经费,拟由参展房地产企业分担,具体分担金额根据报名房地产企业家数确定。大乌兰浩特地区由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参展房地产企业分担,扎赉特旗、科右中旗分别由当地参展企业分担。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相关旗县市、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本次房交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一盘棋”思想,落细落实任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圆满举办。盟住建局牵头抓总,做好会议筹备、组织和实施;盟财政局负责做好盟本级财政补贴资金的保障和旗县市匹配资金的上解工作;商务口岸局负责组织盟内家电家居销售主体参与本次活动,做好家电家居消费券申领、发放和使用工作。税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要根据职能职责,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严禁哄抬物价、房价,违反者从严从重查处,对配合购房人弄虚作假利用房交会优惠政策骗取补贴资金的、借机哄抬房价物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家电家居企业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其享受的优惠政策一律取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务必严格安全生产要求,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做到诚实守信履约。

  (三)强化宣传引导。相关旗县市、部门要统一宣传口径,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屏或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及短视频平台、自媒体等,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购房政策,提高房交会的影响力和知情度。并以此为契机,为全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张立国;联系电话:0482826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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