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关于简化优化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0〕10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3〕167号)等相关文件,我局受内蒙古住建厅委托对2024年第14批申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审查)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9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留下联系电话、地址,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82-8266925
地址:兴安盟行政公署大楼9楼928室
附件:第14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意见表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
第14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意见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兴安盟博源大酒店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 (委托审查) |
盟市初审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