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2024 年兴安盟农村牧区房屋质量安全和品质提升行动方案》(兴建办发〔2024〕1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行动方案》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行动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区、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提升农房品质,改善农牧民住房条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工作目标
《行动方案》中明确了,在高质量完成 414 户危房改造任务基础上,农村牧区房屋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巩固,房屋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从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设计下乡、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四个方面细化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抓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继续加强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确保应改尽改,强化危房改造全过程监管,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执行竣工验收管理。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类细化整治措施,逐步由管理措施向工程措施转变,从根本上消除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三是积极开展设计下乡和试点示范。组织专家开展设计下乡活动,引导农牧民使用正规施工图纸建设房屋,提高农房建设品质和村庄建设水平。四是积极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建立工匠培训基地和网络培训平台,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提升乡村建设工匠整体水平。
四、名词解释
(一)《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管理规程》
自治区住建厅于2023年1月委托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内蒙古工业大学对《脱贫攻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管理规范》进行修订。主要为规范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管理工作,满足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对住房安全保障的需求。
(二)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重点对象
1.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户。
2.农村牧区低保户。
3.农村牧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5.农村牧区低保户边缘家庭。
6.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