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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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安盟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作,全文包括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669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在重点领域信息专栏中,及时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条,政务动态信息72条;通知公告信息 41;机关党建类信息 2条,政策解读1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35条。全年通过文稿、图文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细化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推动申请办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本部门2023年度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上年转结办理2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全部按要求办理回复,其中予以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文件须同填写《公文源头属性认定表》,《公文公开审批单》,并在我局综合办公平台(OA系统)中增加了《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审核表》。制定《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对重要稿件认真反复校对,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应用优先、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以“促进公开、为民服务”为目的,突出工作重点,展示工作特色,规范平台运作。健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相关工作制度,做好信息管理等工作。2023年度共信息发布数量134条,继续推动政务新媒体与网站等统筹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监管,实施监督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最新政策信息,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围绕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要求,制定具体牵头任务和年度考核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牵头科室(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对局网站的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办件流转较慢、网站展示栏目和信息维护有待优化、回应关切和互动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我局着重加强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办件流程,提高办件效率,拓宽公开范围,二是全面统筹网站栏目设置,对现有栏目进行科学调整,完善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政民互动,倾听民心,在网站上增加回应内容,提升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共承办政协提案15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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