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小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建设项目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工作部署,针对房地产项目监管做了大量工作,努力为全盟人民群众创造优质、宁静祥和的宜居住环境,赢得了广大群众认可和理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为有效减少和避免房地产“乱象”的再次发生,我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支行共同编制下发了《兴安盟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指导意见》(兴建联发[2021]2号)、《兴安盟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指导意见》(兴建联发[2021]2号)、《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建联发[2021]9号)、《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建办发[2021]94号),为房地产市场补短板、堵漏洞提供了政策依据,确保监管资金优先使用在监管项目上,工程顺利完工,按期交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线上监管系统已于5月底正式运行(全区第二个上线运行),截止目前商品房预售资金线上监管8个项目、监管资金2.1344亿元、已支取1.6224亿元、剩余0.512亿元。
(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民生福祉、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按照住建部等九部门《关于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的工作方案》要求,盟住建局对于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制定印发了《兴安盟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监管办法》,成立了以盟行署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原则、责任主体、专项资金借管还工作流程及监督管理要求。
经梳理,我盟分两批共上报了12个符合保交楼借款条件的项目,涉及1774套,共获批1.75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截止目前,已复工复产7个项目,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截止目前累计支付共6297万元,其中:乌市支付4354万元(红山龙二期2454万元、华益花园1900万元),前旗累计支付1943万元(时代公馆二期)。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加强与金融、土地、市场监管等调控政策的协同,严控开发建设用地节奏和开发建设规模,对自治区监测考评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以及其它旗县进行科学指导,及时预警提醒,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二是积极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兴安盟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努力拉动市场需求,促进商品房销售,消化现有库存房源,建立健全以房屋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地产交易管理体系和以信用为基础的房地产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用、节点控制、全程监管”的原则,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力度,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预计7月初将联合盟市场监管局对开发、中介等房地产领域经营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预计9月中旬对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项目、中介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效消除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彻底遏制新矛盾、新问题的发生,维护好市场秩序。
四是继续推进保交楼工作。紧盯复工、交房两个关键,按照住建厅年底前完成70%保交楼任务的工作要求,推动各未复工项目尽早实现复工,已复工项目抢工期、抢进度,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预计年底前交付1297套,完成总任务的73.1%。同时加紧开展资产负债评估工作。
2023年7月7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宝林
承 办 人 姓 名:窦丽丽
承 办 人 电 话: 0482-8266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