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彬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现兴安盟二次供水未实现统建统管,二次供水设施维护、运行及费用收取均由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自行管理,长期以来兴安盟二次供水没有实行“统建统管”制,建设和管理多元化,导致水质、水压等二次供水问题时而发生。目前自治区住建厅正联合各厅局研究制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二次供水的指导意见,待意见下发时各地区将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我局也积极协调卫生监督部门及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进行源头管理的责任,早日实现兴安盟二次供水“统建统管”全覆盖,真正使全盟高层居民喝上放心水、舒心水、满意水。
乌兰浩特市住建局于2023年1月至今,派出两组检查人员,共检查42个具有二次供水的小区项目,对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和消杀记录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乌兰浩特市住建局根据刘彬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结合我地区实际,积极制定以下措施。继续开展日常检查,设立两组督查人员,每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大整治检查工作,对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和消杀记录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进行细致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给小区项目负责人。
再次,感谢刘彬委员对乌兰浩特市住建事业的发展及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