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盟政协 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014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7-2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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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宪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居民车辆管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局认真落实住建厅、盟委工作部署,针对物业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努力为全盟人民群众创造更优质、便捷的生活环境,赢得了广大群众认可和理解。

  一、开展情况

  (一)压实责任。按照《关于继续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内建物〔2022〕47号),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旗县市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好各地物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安全防范工作主体责任。

  (二)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累计检查物业服务企业158家,摸排公众聚集场所3处,摸排住宅小区451个,增设路面标识1402处、标牌617块,恢复原设计规划停车位3884个,新增停车位1109个,拆除违章建筑13处,清理障碍物268处,拖离车辆41辆,警告1349人次,上报消防救援部门处理案件31起,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处理案件35起,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使用电子屏及横幅标语宣传80余处;发放安全防范宣传单500余条;推送安全防范短信信息13000余条,深入开展安全防范警示教育等工作,铸牢安全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车主安全意识有待提高,认为有地方停车就可以了,忽视了消防通道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重要作用。二是物业企业常巡逻检查工作不细致,遇到占用情况没有做到及时劝阻清理。三是部分小区公共空间较小,停车位缺失,车主无地停车,临时占用消防通道。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压实责任。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物业服务区域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物业企业责任落实。物业物业企业要建立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坚持定时定点开展巡逻检查工作,对乱停乱放现象要做到及时整治,采取措施清理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工作,采取拉横幅大标语、悬挂警示牌、张贴安全防范制度、警示教育等方式,让安全生产观念根植与居民心中,从思想认识上杜绝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

  三是小区外占道停车涉及城市管理,涉及城市综合执法和交警部门依职责开展工作,同时优化住宅小区消防通道与行车道、停车位配置等问题是系统工作,更需地方政府制定方案,科学制定措施,保障居民有位停车,行车畅通,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3年7月7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宝林

  承 办 人 姓 名:马占龙

  承 办 人 电 话: 0482-826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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