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能

来源:盟住建局
  (一)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为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副处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对全盟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2.承担对盟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调查论证、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盟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工作,统一组织项目的实施、监理、工程造价控制以及招投标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如期交工;

  4.完成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工作;负责会务、文秘、机要、公文收发等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考勤、调配、培训、劳动、社保等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思想、作风建设及党群、工会等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访、调研、宣教、法律事务等工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廉政教育及纪检监督、问责工作;会同相关科室修订完善项目建设及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兴安盟代建制配套政策;负责代建工作总结报告的核稿、发文工作;负责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任务、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协助其他科室完成相关工作。

  招投标合同科。负责复核初步设计概算工作;负责对代建项目规定范围内概算调整实行审核论证、报批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工作;负责组织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及合同谈判、签订工作;负责建设单位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招标及合同谈判、签订工作;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招标及合同谈判、签订工作;负责并跟踪施工单位的履约保函,负责对合同的执行并处理合同纠纷;负责统计分析代建项目概算的执行情况;承担工程预算和结算的编审工作;负责上报代建单位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及资金拨付申请工作;办理工程款的审核手续;负责项目的经济论证及投资控制;协助财务科办理建设项目财务总决算。

  规划科。参与制定行署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承担重点项目的储备和研究工作;组织或者配合编制项目建议书、环评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办理或者办理计划立项、规划选址、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负责统计分析工程的进展情况;负责代建工作总结报告中项目前期工作部分的编写;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履行职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论证、评选和审查,协助办理或办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施工图强制审查;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办理公共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的前期手续;承担项目前期与使用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财务科。负责本单位及工程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统计分析工程财务情况;编制和实施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及工程款申请和拨付。

  项目科。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及各参建单位的协调工作;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及廉政建设各项代建目标;对各中标参建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督促;负责施工场地“五通一平”及施工过程中与项目使用单位对接、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及交底工作;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及有关专家解决、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技术问题;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计量支付、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工作;负责办理工程使用材料、设备的审批手续和工程款的校核手续;报告项目进展情况;负责项目竣工决算的初审工作;负责建立、完善材料和设备参考品牌库,提出项目材料、设备型号、档次使用建议;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工作;负责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零星搬迁、管线迁移工作;负责填报工程报表、移交代建项目所有环节的文件资料和技术图纸等工程档案。

  负责人:邹小舟

  联系电话:0482-8806333

  办公地址:老盟公安局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二)兴安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为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对全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指导。

  2.对全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服务。

  3.协助开展全盟全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

  4.承担全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有关奖项、工法、示范工程评选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

  5协助开展全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技术指导工作,配合开展相关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承担全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及工艺。

  7.承担全盟城乡建设防灾减灾、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防灾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査技术服务工作。

  8.完成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孙学忱

  联系电话:0482-8511137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科尔沁镇金界路东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三)兴安盟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与科技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为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全盟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査论证、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解释工作;承担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

  2.协助调查、测算及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调解工程造价纠纷。

  3.承担全盟建设领域节能减排、能效测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

  4.承担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研究、革新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5.承担全盟住宅产业化、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的政策、技术研究、革新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6.承担建设系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技术转让举办相关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

  7.完成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石根雄

  联系电话:0482-8398743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科尔沁镇金界路东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四)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障中心,为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为机关运行提供技术支持保障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盟委、行署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3.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组织审核发放兴安盟行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指导各旗县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执行工作。

  4.指导和服务各旗县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以及自治区和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5.完成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孟德军

  联系电话:0482-8266920

  办公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9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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