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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盟住建局 作者:盟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 分享到:

  2022年,我局按照《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党发〔2022〕14号)、《兴安盟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兴安盟行政公署转发<兴安盟委宣传部、盟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兴党发〔2021〕23号)有关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住建工作中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住建行政机关的职责,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依法治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建设工作规划(2021-2025年)》等系列文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两法衔接”、行政调解委员会和“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任务,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3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住建领域规章制度等。由党组书记、局长王福顺以《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题讲法治课1次,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牢记职权法定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的意识。三是强化宪法宣传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通过宪法诵读、宪法宣誓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强化引领带动全局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敬畏宪法的浓厚氛围。四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次,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贯彻宣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研讨会1次,认认真真研读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更加深入领会、准确把握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二)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我局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制定了《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了我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1次,全盟住建系统300余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盟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执法技巧和业务水平。举办《信工作条例》专题讲座1次,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讲座,对我局扎实做好住建领域信访维稳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组织开展党内法规、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测试2次,累计150余人次参与了测试,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我局2022年新入职、晋升、提拔、调任的9名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宣誓。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将普法工作纳入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等普法计划。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次,宣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民族理论政策及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推动了我局法治宣传工作落地落实。制定了《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试行)》,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顾问以案释法制度。

  (三)强化工作落实,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规范和动态调整盟本级权责清单。目前,我局现有权责清单事项74项,均为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已通过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了《兴安盟工程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方案》、《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流程再造实施方案(试行)》等系列文件,细化出住建领域66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入口统一,项目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市政一体化、中介超市、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全流程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已搭建完成市政公用服务一体化系统,完成了44项移动端可办高频事项部署。制定了《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强化了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举全局之力做好2022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就住建系统涉及工程报建审批、获得用水、获得用气、获得供热等4项牵头指标,不动产登记、园区用地保障、宜居环境、招标投标、信用环境、市场监管等6项配合指标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推动各项指标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中取得好成绩。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定了《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和《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决策、评估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等制度全面落实。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对我局的《信访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决定》、《关于不予国家赔偿的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法治意识不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识不够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质和内涵学习缺乏系统性的解析和思考,法治思维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彻底。二是普法宣传效果不明显。目前,普法宣传多采用发传单、拉横幅、贴海报等形式进行,以直接灌输为主,普法的渗透力、感染力和持久力不强,效果不明显。同时,普法的广泛性和精准性不够强,缺乏对城市周边地区特别是农村牧区的普法宣传,推进全民普法力度不强,存在普法宣传“一锅煮”现象。三是行政执法能力不足。行政执法培训的长期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还远远不够,培训的形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盟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行政执法能力上还存在一定短板。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拓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广度深度,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各项学习培训计划,分级分类抓好干部理论武装。二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兴安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兴安盟委宣传部、盟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着力提升普法宣传水平。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年度计划。针对不同人群法治需求,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强对“报、网、端、微、屏”等多种宣传载体的应用。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住建领域相关案例,对执法对象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进行法制宣传、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丰富法治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统筹安排、周密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加强对法治人才的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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